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通知,为推动行业复苏与高质量发展,要求抓好金融政策落实,进一步支持演出企业和旅行社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通知要求,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两类主体,鼓励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各地建立应急周转资金池,对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的文化和旅游企业还贷、续贷提供过桥资金。此外,畅通银企信息渠道,引导合理增加两类主体信用贷款。
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企业融资配套服务长效机制。适度拓展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发展基金的运用范围,探索为两类主体提供融资增信、风险分担、贴息奖补、应急周转等融资配套服务。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的融资增信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与各地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常态化金融机制,支持面临短期经营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基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现有的首贷续贷服务中心,集中受理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的首贷、续贷申请。支持各地有序探索优化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模式,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挖掘识别有效融资需求,提高首贷、续贷业务量。
通知还提出,要合理创新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方式,鼓励开发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产品,旅行社可持保单向银行申请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担保。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减轻旅行社现金流压力。鼓励推广演艺活动取消险、旅行取消险等保险产品。
(尚烈)